法律问答

你好,快递站把我的快递交给了错误的人。我该怎么抱怨呢?

消费者维权
2024-01-14 07: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1、因快递公司原因导致发错地方,需及时联络快递公司反馈和处理,如发件方个人原因造成快递发错地方,需要及时联络快递公司反应情况协商追件。2、第一时间联络发件方来主动联络快递公司;可以联系送件的业务员协商帮忙取回;因发件方的原因导致快递发错地方,并造成签收的,若签收人拒绝退回,就没有办法了。3、如果邮件丢失,无法追回,发错地址是快递公司的责任,可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赔偿的价格一般按运费的5倍给予(各快递公司会有差别),可具体协商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 快递发错了对方不还可以报警处理。快递货发错人了,具体解决办法要看错误是由谁造成。如果是发件人把地址、姓名、电话等信息写错造成快件送错,由发件人自己负责追回。如果货单信息准确无误,是快递员送错,由快递公司负责想办法追回,无法追回要赔偿。不管是谁的责任,收货人收了不是自己购置的东西,又拒绝归还,已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其不当得利。相关法律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第八百二十九条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是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 一、快递寄错了还签收了算谁责任?1、如果快递寄错了,无法追回还签收了,发错地址是快递公司的责任,可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赔偿的价格一般按运费的5倍给予,各快递公司会有差别,可具体协商解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三条邮政企业对无法投递的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自邮政企业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无人认领的,由邮政企业在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其中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邮递物品,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处理。二、快递丢了是商家赔还是快递赔。1、快递丢了是商家赔还是快递赔要根据约定情况而定,先要看快递的所有权归谁所有,如果买家与卖家有约定就按约定,没有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移转,也就是说快递只有买家接收确认时才属于买家所有,运输中丢失是卖家的东西丢失了,卖家获得赔偿,并且快递是卖家联系快递公司寄发的由卖家与快递公司按着运输合同约定协商赔偿金额就可以;2、买家可以按买卖合同要求卖家重新发货,或者以卖家违反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为由解除买卖合同退换金钱并要求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