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购买到的产品没有标示生产日期厂家产地

消费者维权
2024-01-14 07: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要求赔偿的
  • 你好,建议起诉处理

  •   根据规定,生产、销售“三无”产品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该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
      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五十四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