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村民小组土地出租,如何分配收到的租金

土地纠纷
2024-01-14 08:2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租赁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租赁,是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一定租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经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出租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但需要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因此,对经营性用途的土地租赁,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合同有效,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但若未经合法程序通过,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的,可能会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认定无效后,则需恢复原状,已支付的合同对价可要求返还,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建设用地可租赁。但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租用的土地被征收了,承租者享有下列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地实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给村集体,安置补偿费是给有承包权的人,也就是出租人,青苗补偿费是给承租人的。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