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十八岁了,但我自愿离家出走。我父母能报案吗?警察会带我回家吗?

2024-01-14 08:3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作为成年人,离家出走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处理自己生活的一种方式,法律并不禁止,但如果是未成年人脱离家人监管或有精神病的患者离家出走,可向派出所报案,要求寻人处理。如离家出走超过2年,可向派出所或村,居委会开具证明后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 作为成年人,离家出走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处理自己生活的一种方式,法律并不禁止,但如果是未成年人脱离家人监管或有精神病的患者离家出走,可向派出所报案,要求寻人处理。如离家出走超过2年,可向派出所或村,居委会开具证明后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 法律分析:作为成年人,离家出走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处理自己生活的一种方式,法律并不禁止,但如果是未成年人脱离家人监管或有精神病的患者离家出走,可向派出所报案,要求寻人处理。如离家出走超过2年,可向派出所或村,居委会开具证明后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