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6月18日开始训练。到目前为止已经11天了。太累的工作离我们想象的很远。该公司还表示,培训前三天没有工资。这合法吗?公司还要求我们签署试用期,一个月内不支付工资。培训期间没有工资吗?我们现在不想这样做。我们还能得到报酬吗?

讨薪
2024-01-14 08: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培训期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就要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培训期不给劳动者工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法律分析:三天试岗期无工资不合法。劳动者只要提供了劳动单位就要支付工资。如果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三天试岗期无工资不合法。劳动者只要提供了劳动单位就要支付工资。如果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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