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人有四个孩子,其中一个死了,死了的孩子有继承老人遗产的权利吗?

遗产继承
2024-01-14 09:0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老人去世,四个子女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子女,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子女,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老人去世,四个子女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子女,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子女,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老人遗产子女不一定都有继承权,要看具体情况来定。如果有遗嘱并指定继承人,就需要依照遗嘱执行继承,这种情况下只要遗嘱没有指定子女继承,子女是没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的。如果在老人死亡之后,子女也死亡。那么老人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前提,子女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子女死亡后,他的继承份额可以作为遗产,办理转继承手续。如果子女是先于老人死亡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子女就没有继承老人遗产的继承权。当然在实践中还要考虑死者配偶的财产权利,要先析产才能再继承。对于尽了主要照顾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一些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