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开公司后,公司说我损坏了电脑,需要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1-14 09:0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损坏公司物品赔偿标准是什么1、损坏公司物品赔偿标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赔偿是债权诉讼最主要的特征,也是普通法所给予的最主要的救济形式。财产损失是指缺陷产品造成的缺陷产品之外的其他财产损失。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故意损坏公司物品怎么处理1、要看损坏他人财物的金额和次数,如果金额达到五千元以上、三次以上或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则涉嫌刑事犯罪;2、在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则属于治安案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罚款。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的情形:1、规章制度违法,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的;2、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3、违法约定试用期;4、扣押劳动者身份等证件,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的;5、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6、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公司电脑摔坏了是否需要赔偿取决于在摔坏过程中当事人是否有重大过失,如果是故意损坏公司财物,应当按实际价值赔偿。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保管期内,保管物品损坏,无偿保管人只要能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是不小心造成的公司财物损坏,可以协商处理,一般情况下可以主动和公司协商,只要不是刻意摔的,大多都不需要赔偿,如果公司有明确的损坏财物赔偿制度,按制度规定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