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快递员找不到我,导致水果腐烂。那是谁的责任?

消费者维权
2024-01-14 09:1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快递公司所邮寄的水果损坏,且因为快递公司延误了送货日期造成,那么由快递公司按照原价赔偿,如果是因为本来水果就是坏的或者送来之前就已经坏了的,那么可以与商家协商重新发货。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 法律分析:水果在快递当中坏掉由谁来承担责任,具体如下:如果快递公司有保证在几天之内送达目的地,而快递公司没按期完成,快递公司有责任赔偿;如果没有明文规定,口头说的,那么就无据可查,这个快递公司就没赔偿的法律责任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 快递寄水果坏了的,如果是因为快递公司延误了送货日期的,导致水果坏了的,那么由快递公司按照原价赔偿,如果是因为本来水果就是坏的或者送来之前就已经坏了的,那么可以与商家协商重新发货。《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