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请问一下,我备公司开除,公司差我两个月工作,没有给我开,我打电话给公司队长,队长就说公司现在没有钱,在上班的其他员工??工资都已经开了,我应该怎么办,谢谢律师
-
1、单位只有在违法解除
劳动关系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的情况下,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你好,可向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
劳动仲裁维权。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公司开出应当符合我国劳动法的条件,否则就应当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