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继承父母五年的房子不是唯一缴纳20%个人所得税的房子吗?

遗产继承
2024-01-14 11:0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房产20%的税计算方法是(总价-原购置成本)*20%。以下情况,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1、被继承人办理房产证的登记日期算起,满2年的,夫妻名下有2套房的,缴纳房屋市场价值1%的个人所得税,只有一套房的不征个人所得税;2、未满2年的,征收房屋市场价值1%的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继承房产20%的税是税务局按照20%的差额受个人所得税,房屋遗产税核算公式为房屋遗产税等于估价乘以20%。继承的基本原则具体如下:1、保护自然人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2、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3、养老育幼,互济互助的原则;4、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原则;5、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 个人所得税是否满五年,主要是看房产证上的时间。房产证上不管是谁的,只要房产证上写明的时期到出售的时间已满五年且符合条件的即可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满5年并且所属省内唯一生活住房的可以免缴纳,不满五年或者满五年不是省内唯一住房的按差额的20%,差额是指现成交总价-原购买发票价-合理费用(包括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银行按揭利息、装修费用等等);或者不提供原发票可以按照全额的2%征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