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哺乳期,单位以没有空闲岗位为由调离其它岗位,现因时间适合不能上班,多次找领导不予解决,并称2个选择1返回其现岗位2旷工,现在该怎么办。

妇幼权益
2019-06-29 09:22: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辅乳期女工请事假依然要遵循所在单位的规定,经单位有批假权限的领导批准。单位不予批准的,女职工应当上班,不上班的单位有权按旷工处理,达到一定天数,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二)款规定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享受特殊保护。女职工因怀孕或者哺乳不能适应工作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工作岗位或者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不得取消或者减少女职工的产假或者哺乳时间。

    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违法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这个我觉得大部分需要你与公司进行相应的商量,还有就是看你的自身情况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