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隔音不好,如何向开发人员投诉?

业主维权
2024-01-14 12:2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完全是可以投诉的,但是注意如下几点即可:1,其装修噪音是否是在物业规定的施工时间内所发出的,若是此时间段内的噪音,投诉是无用的。2,若是不按照物业规定的时间段内施工,且发出噪音的可以直接投诉物业进行出面解决。3,投诉物业还未果的,直接拨打“110”进行民警协助,其会帮助你进行配合沟通解决。法律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给予环境行政处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法律分析:12315管理房子质量投诉。业主应首先到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投诉,由物业负责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和组织保修。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协调未果,根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可以到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投诉。而超过保修期限或不属于保修范围的;已进入司法程序或者已通过仲裁的;因用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及装饰装修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问题;投诉人对投诉处理意见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重复投诉等情况,都不属于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受理范围。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由于签订买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并不能知晓交房后是否会有持续的噪音。所以在交房后,存在噪音扰民,开发商一般是没有责任的。此时,房主只能要求造成噪音的侵权人停止侵害。造成损失时,要求赔偿损失。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