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公结婚之后,他就非常懒懒,家务活我全包,我不做没人做,在加上工作,我们两个性格不合,前几年一直在说离婚因为有一个儿子,今年十一岁了,没离成,现在他患有重大疾病,但是生活可以自理,也更懒懒,他自己不挣钱也罢,家务也不做,做点小事经常和我吵架。还有公婆关系一直不好而且老公经常向他父母,日子实在不想和他过了,像我们这种情况可以离婚吗,我什么也不要,不过他也不会给的包括儿子和财产

离婚
2019-06-29 09:53: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感情的确破裂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2、你可以找邻居及知情人证实他们两经常吵闹及分居的事实来证明双方感情完全破裂。
    3、如果离婚,你有证据证明在她村改造房子是由你夫妻共同出钱的话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
    4、如果存款是存在她妈名下,而你没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存款为她们的彩礼、贺金及你哥的工资,将不能分割。但你若能证明就可以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1、如果感情破裂,可起诉,要求判决离婚。
    2、父母双方都可争孩子的抚养权,结果如何,除比较各方条件之外,还要看如何去争取。法律认为,2岁以内的孩子,母亲抚养为宜。
    3、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分,可对妇女和无过错方适当照顾。
    4、如果离婚,宜请专业律师策划,在律师帮助下收集证据。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 吵架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的,可以离婚。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除非有法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存在,第一次诉讼离婚时,如果一方当事人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庭一般不会准予离婚;如果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原告又坚持起诉,坚决要求离婚的,法庭一般就准予离婚了。法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婚姻法》第32条

      
    1、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可以起诉离婚。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