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计算终止保险合同的退保费?

保险合同
2024-01-14 13: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合同终止保费是否能退,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保险合同期满并不会全额退还,但是可以拿回本金的,但是正常合同期满后是可以全部拿回本金的,如果是分红险,应该还可以拿到部分分红,但是不会很多,会远远低于预期的,提前退肯定有损失,还不少,不过得知道你买的具体时间,越晚退损失会越少越早退损失部分越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法律效力完全消灭的法律事实。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自然终止;2.因履约导致终止;3.因义务已履行而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 保险合同解除时保险费的退还如下:1、投保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2、保险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扣除应收部分后,退还保险单剩余的现金价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第四十九条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