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孩自愿去男孩家里没有发生关系只呆了三个小时左右,之后女孩告了男孩,男孩判三年,合法吗,发生时不满18岁

2024-01-14 15:02:1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与未满16周岁的女生在自愿情况下发生关系,上法院是否附带民事责任,需视情况而定:
    1、与未满14周岁的女生发生关系的构成强奸罪,有损失的话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赔偿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方面的损失的民事纠纷问题;
    2、跟已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关系,如果双方都愿意不算强奸;
    3、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自愿发生关系的,不构成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客观要件。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
    强奸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强奸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