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培训机构上班,一个月3000块钱,我中途有一天有事请了一天假,结算工资时,她说入职不满30天请假,一天除了没有当日工资外,还要扣300块钱,请问合理吗?还有一次,原本是6.00下班,但是组长要求改方案,我到6.30才下班,忘了打下班卡,人资说要扣工资50元,请问以上哪些钱我可以争取一下?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14 16:24:1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没有扣工资的规定。具体相关规定如下:
    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4、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5、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
    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条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