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班导致膝盖半月板撕裂算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4-01-14 17:4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我国工伤鉴定是要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社区的事宜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上班期间产生的伤害应按照工伤进行鉴定,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按照工伤赔偿进行办理。相关的劳动人员应积极的进行治疗,治疗后按照劳动部门的规定,对自身的实际伤残进行工伤鉴定,保护自身的劳动权益。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您好,首先先和您确认一下,几处骨折伤的原因,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受的伤吗?如果是的话,那么您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去正规医院,检查一下的病情,接受治疗,然后让医院出具具体的诊断证明,拿到病历材料了以后,您可以与公司商量,由公司来给申报工伤,如果公司不配合的话,您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去申报工伤。
    至于能评上几级伤残,这个要看医院的检查情况,赔偿数额要根据您当地的工资标准、伤残等级情况才能确认。
    如果工伤科不予受理,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公司不配合,不认可存在劳动关系,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