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诈骗了立案一年多怎么没有消息呢?

诈骗
2024-01-14 19: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诈骗立案后一直无进展怎么办
    1、公安机关对案件立案后一直无进展的处理方式如下:
    (1)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请求帮助;
    (2)报案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维护自己的权益。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诈骗立案一年了还没消息应该向当地检察院反映情况。建议及时搜集证据,及时报警以挽回你的损失,对方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是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诈骗罪立案时限,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报案后,先由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再决定是否立案。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