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须男方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年满二十周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