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初一学生校方强制在中午吃完午饭,犯法吗?

2024-01-14 21:0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饭桌没证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还可以依法予以取缔。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学校强制消费的,如果只违反了民法的,受害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强制消费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以给予治安拘留或罚款。即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学校强制消费的,如果只违反了民法的,受害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强制消费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以给予治安拘留或罚款。即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学校若有强制学生进行消费的行为,学生可以向教育局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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