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私下交易一亩地,没有发货,怎么投诉?

消费者维权
2024-01-15 00:2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私人买卖土地纠纷可以通过协商处理,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因土地使用权在经营上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2、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3、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4、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5、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6、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7、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8、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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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