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尊敬的律师 您过年好 我跟您咨询离婚案 我是女方 想离婚 现在已经达不成协议 需要离婚诉讼 我的情况如下 1我们夫妻有一个儿子 10周岁 两套还迁房 (一套自住 一套亲戚在住)现在没有房产证 还迁协议是我公公的名字 现婆婆已过世3年 公公过世三个月 公公两个女儿 一个儿子 2结婚10年都是我在养家养孩子供孩子上学 男方自打孩子10个月就没工作 这么多年懒惰成性 什么也不干 没有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和义务 3公公立遗嘱房子给孙子 两个姐姐为防我监管两套房子 他们放弃继承 遗嘱刚写完已要回 我这只有扫描件 4男方对待我父母并没有尽到姑爷的责任相反来我家养病 给哄走 现在孩子归男方 孩子不同意 孩子归我他爸让我和孩子走 协商不成我只有起诉 我和孩子很困难没钱租房子没地方住 5我的诉求给孩子一套房子 孩子我抚养 并要求经济补偿6怎么能争取到最大利益 请律师指点谢谢

离婚
2019-06-29 11:2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
  •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1)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2)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可协商解决,也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