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一起吃过晚饭。一个人死了,但我没有喝酒。我应该负责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5 02: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一起喝酒人死了是否付法律责任根据以下情况:1、强迫性劝酒,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 一起喝酒的人死了,同饮者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主要看一起喝酒的人有没有劝酒行为,有没有尽到相应的照顾义务。如果同饮者有强迫性劝酒、恶意灌酒等行为,及就餐结束后未能及时将喝酒者安全送回家的,如果出现喝酒者不幸意外死亡的,则共同饮酒人应承当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 一起吃饭喝酒,对于醉酒的人,其他的人具有照顾义务,没有履行好该义务的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同时劝酒的人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履行了照顾义务他人死亡是不具有责任的。承担责任的为:1、强迫性酒精劝说,如用“朋友喝得不够”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醉酒且无自控能力的情况下劝说对方喝酒;2、了解对方的身体状况,劝说对方喝酒诱发疾病等;3、饮酒者已经丧失或者即将丧失自我控制能力,失去知觉,行为无法控制的,饮酒者不安全送医院或者家中;4、酒后驾车不劝阻,造成交通事故等损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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