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看守所判无期徒刑的时间怎么算?

刑事辩护
2024-01-15 04:4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无期徒刑在看守所的时间计算方式为: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没有减刑假释情形的,不需要计算结束时间。有减刑假释情形的,判决生效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予折抵。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时,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时,刑法中关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的时间,应当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生效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予折抵。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实际执行十五年以上,方可假释,该实际执行时间应当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予折抵。
  • 法律分析: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已决犯,看守所监管最多不超过1年对于未决犯,尚未规定出具体的最长期限。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看守所羁押的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尚没有规定明确的期限,要受到调查取证时间、移交时间、判决时间以及是否上诉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无法明确说出最长期限,但是可以明确一点,羁押期是可以折抵刑期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