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人出车祸了,怎么解决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15 09: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家人出了车祸怎么处理
    1、家人出了车祸处理流程如下:
    (1)迅速报警,由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交警部门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事故导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医疗费;
    2、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要求护理费、误工费;
    3、丧葬费,上年度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乘以6个月;
    4、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
    5、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6、因处理此次事故所支出的相应费用;
    7、精神损害抚慰金。

  • 一、家人被车撞了怎么处理
    1、家人被车撞了,要立刻报警以及呼救救护车。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向保险公司递交索赔单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被车撞了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
    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速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
    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悖凭据支付。
  • 法律分析:第一时间应该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
    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