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户口簿给别人拍照有什么后果吗?

2024-01-15 09:1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1.未经他人允许拍摄他人照片不构成侵犯肖像权,如果当事人强烈要求删除,应当满足当事人要求。2.如果未经当事人同意,将当事人的照片发布到网络社区,公众平台,不管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只要当事人主张,都属于侵犯肖像权。3.法律规定侵犯肖像权,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立即改正,并删除照片,并且可以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若已经造成较大影响,并给当事人带来伤害和损失,则需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法律分析:要看发出去是否是商用或者当事人是否反对。未经他人允许拍摄他人照片不构成侵犯肖像权,如果当事人强烈要求删除,应当满足当事人要求。1、如果未经当事人同意,将当事人的照片发布到网络社区,公众平台,不管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只要当事人主张,都属于侵犯肖像权。2、法律规定侵犯肖像权,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立即改正,并删除照片,并且可以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若已经造权成较大影响,并给当事人带来伤害和损失,则需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第一千零二十条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第一千零二十一条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关于肖像使用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
  • 法律分析:可能会侵犯公民肖像权。因此若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发表他人照片,那么应属于侵犯肖像权,对方可以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所以,未经本人同意,用他人照片发朋友圈,侵犯肖像权,但具有阻却违法事由的行为除外,例如新闻报道、寻人启事、通缉令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