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怀孕8个月了。父亲不想要我们。我能起诉他吗?

子女抚养
2024-01-15 09:42: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当事人就子女抚养权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交抚养权起诉状,其中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1、原告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等相关信息;2、关于未婚生子的孩子抚养权的诉讼请求;3、原告所依据是事实、理由;4、证据的相关信息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1、孩子不满一周岁的说明女方出于哺乳期,男方没有特殊情况是不可以起诉离婚,但是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如果是女方起诉离婚,需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2、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