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有一个小公司因资金问题出现状况,与其他公司合并,但是有一部分股权可以出售,你说作为其中的员工应不应该买呢?

股权
2019-06-29 12:41: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吸收合并,或称兼并,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或购买方)的资产、负债。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变更公司股权需要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4、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7、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8、股权转让协议;
    9、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因此,关于对被兼并方企业员工的安置,原则上由兼并方企业接收,在确定资产转让价格时必须考虑这一因素。国家要求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配套实施,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被兼并方企业员工的原劳动合同主要内容不变,就能够基本上保证员工利益不受侵犯。
    所以,贵公司应加强宣传,取得他们的理解。说明若不重签,社保将无法办理。
    在重新签合同时,将原合同转为新合同,基本上除变更主体名称之外,其他约定都不改变的情况下,原企业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是企业与员工解除合同,除严重违纪之外,则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因此,关于对被兼并方企业员工的安置,原则上由兼并方企业接收,在确定资产转让价格时必须考虑这一因素。国家要求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配套实施,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被兼并方企业员工的原劳动合同主要内容不变,就能够基本上保证员工利益不受侵犯。
    所以,贵公司应加强宣传,取得他们的理解。说明若不重签,社保将无法办理。
    在重新签合同时,将原合同转为新合同,基本上除变更主体名称之外,其他约定都不改变的情况下,原企业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是企业与员工解除合同,除严重违纪之外,则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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