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出生证明书上的父亲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能解除父子关系吗?

2024-01-15 10: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亲生父子关系不可以解除,解除父子关系在法律上是不予承认的。但是非亲生父子关系可以通过变更抚养权或者变更监护人的方式解除,但是婚生子女,无论是因为父母离婚或其他原因都有法律上的父子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父子关系若是亲生父子关系的不能解除。解除亲子关系声明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不能协议解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如果父子属血亲关系(亲生父子),没有哪部法律有解除父子关系的程序规定.只是在特定的情况下,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可以消除的。例如,未成年子女与他人之间形成合法收养关系的情况下,亲生母子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时消除。除此以外,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能消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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