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因为害怕在交通事故后离开而被认为是逃跑吗?

交通肇事
2024-01-15 11:1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开交通事故现场不一定属于逃逸,因为在我国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二)“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是指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的;(四)“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治伤而离开现场的,不算逃逸。主观上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或救助义务,驾驶肇事车辆或者遗弃肇事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的;客观上有逃离现场的行为的,那么就会被认定肇事逃逸。治伤不是为了逃避责任,所以不属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 交通肇事逃逸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但是若主观上并没有逃避法律追究,而且事发后也履行了法定的通知等义务的,可能不会被认定为逃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