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共租赁住宅暖气注水漏水,楼下淹没,责任是谁?

业主维权
2024-01-15 12:5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楼房漏水的情况首先要判断原因,如果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就需要自己负责;如果是他人造成的,就需要他人给予赔偿,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房屋自身的问题,还在房屋的质保期内,就需要房屋开发商负责,如果超过了房屋质保期,需要自己负责,可以找物业公司协助。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 法律分析:首先确认一下渗漏水的原因。1.如果是防水层,非人为可以找开发商。2.如果是楼上的住户的原因,由楼上住户赔偿楼下住户。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二百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法律分析:租房房屋漏水是房东的责任,若并非是由于自然原因导致的漏水,此时租赁主体需要担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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