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定原则是:
1、男女
平等原则,男女双方有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给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对生产可以分给有经营知识和能力的一方,然后由该方给付另一方一半的补偿;
4、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