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否可以更改拆迁协议合同名称

拆迁补偿
2024-01-15 14:2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协议改名字的,当事人应当与对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可变更名字。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自双方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合同成立后一方想要变更相关内容的,应当经过对方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拆迁协议主体名称不能更名,否则就变成另一个协议了。因为拆迁协议属于合同性质,双方签定协议后,就能按协议内容履行合同。如果变更当事人原来的协议就无效了,只能重新签订协议。取得拆迁后的房产证后,当事人可以按实际情况进行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法律分析:拆迁协议属于双务民事法律行为。一经签订,协议双方均受该协议约束。如果一方当事人想要变更该协议名称的,应当与地方协商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