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酒店方,有顾客住酒店期间饮用房间内的免费瓶装水发现其中一瓶没有生产日期,我们向供货商家反应问题,供货方赔我们一箱水作为补偿,这位顾客不满意一箱水作为补偿的方案,投诉到市场监督部门来现场查验库存瓶装水都没有问题,顾客给出三个说法:1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10倍赔偿最少一千元,2在接受服务时存在食品安全缺陷,要求入住酒店的支付价款赔偿,500一晚退一赔三就是2000,3退一赔十支付价款也就是5000,顾客住了10天,花费5000元,对方是律师,协商不成的话就走诉讼了,他说诉讼最少也是赔1000,如果协商的话要我们赔3000,我们咨询过律师说最少赔一千,建议协商,现在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4-01-15 14:40:3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可以与酒店协商赔偿问题,也可以直接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或者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投诉,还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