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写了借条没有给钱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1-15 15: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借条没给钱的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及时提供借款,如果因为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借款人还可以要求出借人赔偿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打了借条没给钱的,借款人可以与出借人协商,要求出借人及时提供借款;如果因为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借款人还可以要求出借人赔偿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借钱没写借条的,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补写借条。这主要针对的是双方关系不错的情况,如果借款尚未交付对方的,可以要求先写借条再交付。其次就算对方拒绝补写借条,出借人可以通过直接主张、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诉讼或者提起仲裁的方式,请求对方还钱。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