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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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5 16: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儿子不孝顺可以去法院或者公安告状,但也要看具体情况。1、本案属于赡养纠纷。2、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3、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予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4、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需要赡养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6、本案中需要赡养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方不出席审判,可以请求法庭缺席判决,拿到生效判决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经济帮助。具体情况如下:1、一方有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2、一方因客观原因失业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3、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4、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尊敬的领导:
    我叫某某,是某县镇(乡)村第xx组人.。x年x月出生,现年xx岁,由于我离婚十八年带着儿子靠打零工维持生活,现在儿子上高中,学费昂贵,加上近年来儿子经常有病、我身体也不好,生活实在难以维持。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可以救我于水火。于是几经思虑之后,我确定向您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希望政府能给我解决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年月日

      法律依据:  《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第二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