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曾经我们是惰人关系,后来我发现他骗子我,我要离开,他强行了我,算强奸罪吗?

暴力犯罪
2024-01-15 16: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构成强奸罪的要件包括: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行为人构成强奸罪的,相关证据只要经过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登记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强奸罪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强奸罪加重情节有以下几方面:(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这里的“多人”主要是指3人以上。(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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