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下水道反水,导致房间被淹,应该由谁负责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1-15 17: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水道反水的责任:
    1、如果户主家下水道反水是由于楼外窨井下水管的主管道堵塞,因其属于小区公共设施,物业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维护和管理,业主有权利向物业追责;
    2、如果确实是楼下其他用户擅改装家下水管道,导致下水管道经常出现反冲现象,那楼下业主应对此负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 楼上下水道漏水由过错方负责。如果是自己的原因自己负责;如果属于邻居的责任,对楼下有造成损伤楼上住户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都不是就看房子是否在保质期内,在防水质保期内开发商负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楼上下水道漏水由过错方负责。如果查明原因后是自己的问题就自己负责;如果属于邻居或者是楼上居民的原因导致漏水,相应的侵权人也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都不是,则需要判断房屋是否在保质期内,在防水质保期内开发商负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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