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签了一份买卖合同,对方没有付款,现在我不想卖了,属于违约吗?合同只有一份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1-16 00: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 法律分析:关于买卖合同对方违约的情况下,您可以主张:首先,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首先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但有一些情况的则不适用继续履行,如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继续履行等。
    第二,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主要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可以适用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一方出现合同违约,这样的情况,自己可以直接和对方进行协商处理,这个是最好的处理方式了,如果处理成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或者是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买卖合同违约的处理办法:
    1、如果买卖合同双方就签订该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内容的,依照约定的违约责任来进行赔付;
    2、如果买卖合同双方没有约定违约责任,违约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中的相关内容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百一十一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