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了合同不想去了可以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1-16 06: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了劳动合同但是不想去了是可以的,因为签了劳动合同不代表已经建立劳动关系,还可以反悔,日常生活中,也是比较平常的事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即使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才能建立,因此劳动关系建立之前反悔并不会承担法律责任,即便是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 签了劳动合同但是不想去了是可以的,因为签了劳动合同不代表已经建立劳动关系,还可以反悔,日常生活中,也是比较平常的事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即使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才能建立,因此劳动关系建立之前反悔并不会承担法律责任,即便是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 签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合同双方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及民事权利能力;
    2、合同内容及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
    3、合同应当能够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