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社区的清洁工打了,报警了,去警察局做记录的证人不识字,工作人员没有读完记录给她听,按下手印,证言有效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6 06:5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人打了,只要有人证,最好去验伤有个伤痕证明,以及对方一系列相关的信息,如性别、姓名或者外貌特征,案发地点和时间等,第二天也是可以报警的。报警之后当地警察会根据情节的轻重及损害的后果对实施殴打的人进行教育、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也后对伤害人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具体情况得看每个地区的相关规定和公安局的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 你好,如你所述,被打后报警,公安机关首先应当将事实调查清楚,至于是否做笔录,就看公安机关是作为治安案件进行处理还是按照治安纠纷进行处理,如果是按照案件进行处理,那就需要对双方进行询问取证,如果是作为治安纠纷就行处理,可以不用取笔录,最后进行调解处理。
  • 可以报警,不过要保留自己被打的证据,公安机关才会立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第一百一十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