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不知不觉被单位除名了。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16 07:1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断职工被单位除名的决定有效的方法:除名一般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给劳动者,并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最后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表明除名有效。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第三条(二)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 判断职工被单位除名的决定有效,确保除名决定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向劳动者送达书面报告。除名是用人单位专门对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且旷工时间超过法定期限的职工,依法采取的一种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行政处理措施,应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职工被单位除名的决定有效的情形:用人单位把被除名的书面通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工会,上级部门同意签字后,工会未提出异议的,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送达劳动者本人手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