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的工伤事故,单位电话不接,不理,我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4-01-16 08:1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电话查询:拨打当地社保局工伤业务窗口的电话,告诉工作人员你的名字、身份证号码,请工作人员帮你查一下。可能会存在电话无人接听的情况,这是工作人员外出调查工伤去了,你可以换一个时间段进行电话咨询。二、网络查询:通过当地行政管理中心的网站,查询自己的办事进度,工伤认定的审核在有受理后60日内作出,如果一时查不到信息也不要着急。三、查询到工作认定已经作出的时候,当事人可凭身份证前去领取工伤认定书,经办人则需要当事的委托书及单位的委托书,才能领取当事人和单位的工作认定决定书。工伤认定书可以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查询。人社局对工伤申请作出认定之后,会把决定书送达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社保局。查询认定办理进度可直接咨询人社局承办科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走司法程序,先去做工伤鉴定,再去相关的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打12345请求法律援助,总之,你要用各种你可以用的方式给到公司负责人压力,不然,他会觉得你很容易搞定,能拖一天是一天!别怕,这个社会是有公理的。
  • 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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