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合同上规定的时间与数额发放劳动报酬,就属于拖欠员工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也构成拖欠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问题:
1、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按时支付工资;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
3、提起仲裁或者调解;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无故拖欠工资的赔偿如下:
1、支付应得工资报酬的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2、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经济补偿金;
3、支付1到5倍的赔偿金。
总而言之,公司不按照劳动合同上规定的时间与数额发放劳动报酬,就属于拖欠工资。
员工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