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花了20天时间买更多的食物。我想我不想主动辞职。我没有签合同。辞职几天后,人事告诉我要再签合同,否则我拿不到钱。我想签字吗?他们能不付钱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16 08:2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签合同辞职公司不给钱的处理方法: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由该部门责令在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若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未签订的,用人单位要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没签合同辞职没有经济补偿,劳动者无法定过失用人单位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劳动者可以要求就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的所有时间部分给付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一、签劳动合同辞工不给钱怎么办1、签劳动合同辞工不给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得到救济。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随便辞职吗签订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随便辞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辞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2、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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