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要孩子的抚养权,但是男方也要,协商解决不了。男方家庭父母包括男方都有嗜酒食烟的习惯,男方父母也是离异,但是还在一起生活,无房无车,住的是廉租房,才几十平方,男方没什么存款,但是男方爷爷奶奶都在上班,孩子父亲也有工作,家里的经济条件都要考奶奶,爷爷不管家里事,不出一分钱,孩子父亲工资不高,只够自己花。女方恰恰相反,家里有楼房,也有存款,还是幼儿教师。虽然现在还在带孩子所以没上班,但是只要等到孩子会走路了,就去上班,孩子就让爷爷姥姥带。不行就让孩子在妈妈上班的幼儿园上托班,刚好妈妈带他。请问这样的情况孩子判给谁的机率大呢?

离婚
2019-06-29 15:20: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般来说,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婚姻法规定的抚养权原则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判给谁,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主要有这样几条原则:
    1、一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抚养;
    2、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
    3、自幼由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父亲抚养;自幼由外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
    4、那方收入多,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上把孩子判给谁抚养;
    5、一方如果有过错或家庭暴力倾向,原则上不把孩子判给这一方抚养;
    6、一方有不可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无法自理的疾病,不适合抚养孩子,原则上不能把孩子判给这一方;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征求孩子一件,原则上按孩子的愿望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