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原告收到法院的诉前调解,可以直接立案,不同意调解吗?

起诉离婚
2024-01-16 10:3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调解可以直接立案,这个和调解与否是没有关系的,只要符合起诉的条件就会立案。立案条件是司法机关决定受理案件的条件。符合立案条件的才可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就不能立案。立案条件主要是:1、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2、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控告、检举、自首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3、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案件不属自身管辖,应移送主管机关。如无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对于法院立案这个情况和调解程序没有多大的关系,只要是调解失败,或者是没有经过调解的程序,都可以进行立案,正式处理,到时候就会诉讼程序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法律分析:要立案审理。《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对不同意调解的案件要及时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 法律分析:可以,只有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资料,法院立案庭收到这些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出具加盖法院公章的“受理(或立案)通知书”后案件才算立案了。所以诉前调解不算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