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司法机关的文件要求,我公司协助司法机关冻结了您零钱账户中的相应资金

2024-01-16 11:0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冻结资金分两种情况:一、如果是想冻结自身的个人账户资金,只需要携带自己的有效证件就可以;二、如果是想冻结别人的资金,则需要公安司法干预才能强制冻结。在涉及民事纠纷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依申请或者依职权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法律分析:银行冻结资金的原因只可能是接到了法院,检察院等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银行无权自行冻结客户的账户。解冻要求冻结的执法机关将加盖有县级以上执法机关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解除冻结通知书》递交银行,银行收到后会立即解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 一、查封为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依法对被告或者被执行人采取的冻结银行账号的行为,冻结账号的款项以起诉金额或者执行金额为限,超出部分,当事人仍然可以正常使用。二、你公司的情况,需要结合具体冻结金额确定,如果账户内资金超过冻结金额,超出部门你们仍然可以使用。如果不足,只能通过另开账户方式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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