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调解书到期依然没还钱?

债务追讨
2024-01-16 11:1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调解后不还钱,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分期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法院调解后不还钱的,只要义务人超过了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没有偿还的,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的,则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在法院调解之后,被告仍然不还钱的话,您可以凭借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进行审查合格后,就会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法院的强制执行可以有效的帮您催还借款,限制被告的消费,要求他定期、限期还钱,直到被告偿还完所有的借款。
    注意要在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超过2年期限的,法院将不再提供强制性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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