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共同买的房子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财产情况栏写着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16 11:4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共同买房,产权证只写一方的名字,也不代表这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房屋的,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由一方父母出资,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房子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一方以婚前财产购买房屋并且自己名下的,应当按照个人财产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